據《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□ 公開招聘人員實卐施辦法》(桂人社發〔2011〕155號)精神,經研究決定,貴港市特殊教→育學校面向社會公開考Ψ 試招聘教師。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,特制定◤本簡章。
一、崗位和人數
貴港市特殊教育學校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】聘教師8名,其中:特教教師崗位⊙7名,心理健康教師崗位1名。
二、招聘人員的範圍和條件『
(一)具有中華人民共〖和國國籍;
(二)遵◥守憲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①;
(三)18周歲以上,男40周歲以下(1973年8月31日以後出生),女35周歲以下(1978年8月31以後出生)。
(四)符合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:
1.特教教師要有國家承認的特殊教▓育專業專科及以【上學歷,具有教師資格;
2.心理健康教師須有國家承認的心理教育或心○理學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,會手語,具有教師資格。
三、報名
(一)報名方式
采取現場↓報名方式進行。
(二)報名時間和地點
1.報名時間:2014年5月29日-30日(上午8:30—11:30;下午15:00-17:00)
2.報名地點:貴港市教育局三樓人事科
(三)報名手續
1.提交材料
(1)報考人員憑身份證、畢業證、教師資〖格證書報名;
(2)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,必須提供◣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¤明。
(3)2014年應屆畢◢業生暫時不能提供畢業證的,可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⌒ 表(或其他有效證明)。
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,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。
2.填寫報名登記■表
通過資格初審後,報考人員填∩寫《貴港市特殊教育學①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》(以下簡稱《報名表》)一式二份。報考人員須ㄨ如實填寫《報名表》,並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。凡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與實際不符或弄虛作假影★響聘用的,經查實,即取消♂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。
3.資格審查方式和時間
貴港市教育局和貴港市特殊教育學校依※據本簡章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,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,提出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。報名期間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,及時向報考人員說明理由,如已收費的退回已收費用。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】人員,報名結束後不得再進行資料修改。
資格審查時間:2014年6月2日至3日。
資格審查々後,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員在貴港市教育局公示3天。
4.報名考試收費標準按照市政府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,即筆試考試●費50元/科。
四、考試的方■式和內容
考試采取先面試後筆試的方式進行,面試合格方能進入筆試環節。
(一)面試(100分)
1.手語測試:內□容為文字翻譯,分值為20分;對話翻譯,分值為20分;共占40分。測試時間〒為10分鐘。
2.教育教學能力測試:采用我區現行特教學校使用的教材,選擇針對一種障礙類型的學生進行說課,占60分。測試時間:教案準備30分鐘,說課為20分鐘。
手語測試成績不低於24分,並∮且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成績不低於36分者方可進入筆試環節。
面試時間、地點及相關事宜由市教育局通知參加面試人員。
(二)筆試(200分)
應聘者參加2014年貴港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筆試。筆試科目、時間(7月12日)及有關要求以貴港市2014年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簡章為準。屆時,報考人員憑身份證、報名繳費收據,在考試前5天內到市教育局人ξ事科領取《準考證》。
五、考核
(一)根據筆試、面試分數合格人員總成績(總成績『計算法以2014貴港市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簡章為準)從高分到低分順序,按招聘崗位計劃1∶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,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後,在貴港▓市教育局公布。考核工作由貴港市教育局和市特殊教育學校具體組織實施。
(二)考核工作結束▽後,根據考試、考核結果〓按招聘崗位計劃1: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,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後,在貴港市教育局公布。
六、體檢
(一)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ζ 體檢人選到具有規定資質的醫療㊣機構進行體檢。
(二)體檢標準參照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及有關新規◥定執行,體檢費用由體檢考生承◇擔。
七、公示和聘用
(一)貴港市特殊教育學校根據考試、考核、體檢結果集體討論確定擬聘人選,經市教育局審核,報市人力↑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後,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7天。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,報有關部門核準後,辦理入編、聘用∩等手續。
(二)招聘單位須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。聘用合同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,並加蓋招聘單位◥公章。聘用合同不得違反國家法律、法規的規☆定。
(三)公開招聘的聘用人員,在聘期間,享受在編人員待遇,具體辦法按國家和自治區◆有關政策規定執行;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。聘用後的管理,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。
八、紀律要求
公開招聘人︻員實行回避制度,有關規定按桂人→社發〔2011〕155號文件執行。
九、其他
(一)出現總成績並列,按筆試成績高分者進入下一招聘程序。
(二)因考生卐考核、體檢√等出現不合格或書面提出自願放棄時,可從符合條件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。
本●次公開考試招聘不指定考試用書,不組織也不委托︾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●導培訓班。
十、本簡章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、市教育局負責解釋。
報∏考咨詢電話:
市教育局人事科0775-4573877
監督電話:0775-4573758
貴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貴港市教育局